旅游合同纠纷适用法律是怎样
旅游合同纠纷适用法律是怎样旅游服务没有达到约定的品质(质量标准)而引发的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
我国《合同法》第262条规定了承揽人的瑕疵担保责任。旅游合同的承揽性质决定了
旅行社对其提供的旅游服务亦应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即其向游客提供的旅游服务应达
到约定的品质。“约定的品质”在解释上包括明示约定或默示约定,如无明示约定,
应依默示约定(如《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质量要求》、
《导游服务质量》等行业标准),如不能依默示定其品质,则依交易习惯而定,至少须
担保中等品质。这种瑕疵担保责任,在性质上较近似于物的瑕疵担保,而非权利的瑕疵
担保。我国《合同法》第262条规定:“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
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此条如何适
用于旅游合同?
1.游客对于旅游服务的瑕疵,有请求旅行社予以改善的权利。此权利与上述条文规定的
定作人的修理请求权相当,不同之处在于定作人行使修理请求权应给予承揽人合理期限,
而游客的瑕疵改善请求权因旅程和行期的限制,可径直行使,不必为旅行社留有相当期
限。此外,承揽人在合理期限内不作修理时,定作人可自行修理,必要的修理费用由承揽
人承担,而游客对旅游服务的瑕疵并无自行改善的能力。
2.对于旅行社不为改善或不能改善的旅游服务瑕疵,游客有请求减少旅游费用的权利。此
权利与上述条文规定的定作人的减少报酬请求权相当。
3.旅行社不为改善或不能改善的旅游服务瑕疵,致使旅游合同的预期目的不能达成时,游
客如不想继续参加旅游的,除有权减少旅游费用之外,还可以解除旅游合同。这1点是
《合同法》第94条的应有内涵。值得注意的是,“致使旅游合同的预期目的不能达成”的
瑕疵应当是旅行社不为改善或不能改善的重要瑕疵,例如埃及之旅因交通延误致使无法参
观金字塔等。为了保护游客的权益,于上述解除合同的情形,旅行社应将游客送回原出发
地,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应当由旅行社承担。
4.游客对于旅游服务的瑕疵,除可以行使上述3种权利之外,还可以请求损害赔偿。此权
利与上述条文规定的定作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相当。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损害赔偿的
范围有合同利益损害赔偿的倾向,并不以解除旅游合同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