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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华合同律师

    房屋租赁合同的免租期应如何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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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租赁合同的免租期应如何约定

    * 来源 : * 作者 : 金华合同律师

    房屋租赁合同的免租期应如何约定

    房屋租赁合同的免租期约定应注意免租期的起止时间,是否能转租,免租期间水电等费用由谁承担及免租时间是否可调整等问题。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70条 【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1般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第704条 【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1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705条 【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