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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华合同律师

    离婚案件,这些情况被判精神损害赔偿!合同纠纷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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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案件,这些情况被判精神损害赔偿!合同纠纷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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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律师为您普法:http://www.fabang.com/jiangxi/ 先来看看 离婚损害赔偿指的是什么? 是指因夫妻1方的重大过错,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的损失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 过错行为包括 1.重婚,即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 2.与他人同居,即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3.实施家庭暴力,即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侵害行为。 4.虐待家庭成员,即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 5.遗弃家庭成员,即对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 6.有其他重大过错,即婚姻中其他违反婚姻和家庭义务的行为,如通奸、吸毒、赌博、嫖娼等过错行为,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认定是否构成重大过错。 法条链接 ———— 《民法典》第1千零9十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1,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夫妻间的关系 如果真的到了不可挽回的地步 离婚也是1种选择 但若存在无过错方 和有过错的1方 无过错方可以拿起法律武器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江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