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未到期违约金如何算
* 来源 : * 作者 : 金华合同律师
1、租赁未到期违约金如何算
1、违约金按租赁合同约定计算。1方在租赁合同到期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按约定向另1方支付违约金,但在1定情形下,违约金可以增加或者减少:
(1)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2)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85条
2、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时间如何确定实践中应区分以下情形处理:
1、诉讼前,当事人1方行使合同解除权,通知对方当事人解除合同,相对方有异议致双方形成诉讼,法院审理后认为当事人行使合同解除权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即为合同解除之日。当事人诉讼请求中未要求确认合同解除具体时间的,可以在判决理由部分予以明确。
2、当事人1方未通知对方,径行向法院起诉或反诉要求解除合同,法院审理后认为当事人行使合同解除权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应当判决解除合同。
3、当事人双方对合同是否解除存在争议,法院审理后认为主张解除的当事人无合同解除权,合同应当继续履行,但当事人在诉讼中均同意解除合同的,以双方合意解除之日为合同解除之日。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违约金按租赁合同约定计算。1方在租赁合同到期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按约定向另1方支付违约金,但在1定情形下,违约金可以增加或者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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