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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不幸触电身亡 公司伪造签名骗取保费金华合同律师合同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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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不幸触电身亡 公司伪造签名骗取保费金华合同律师合同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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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新闻网记者12月10日从成都市高新法院获悉,在该院近日审结的一起保险赔偿金归属案中,被告成都市新津中路机械制造厂竟伪造职工签名,企图占有职工因不幸触电身亡后应得的12万元死亡保险赔偿金。

    6月10日,新津中路机械制造厂职工王银成上班时不幸触电身亡,厂方很快便与王银成家人达成了9.8万元的赔偿协议。此后王银成儿子王勇想到机械制造厂曾为员工集体购买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中针对意外死亡的赔偿金是12万元。作为死者家属的自己能不能拿到这笔赔偿金呢?带着疑问王勇向保险公司递交了相关材料并申请理赔。“我8月8日向保险公司提供了理赔材料,但他们一直以我没有提供保险单和资料不齐等理由推脱,既不赔钱也不发拒赔通知书。”无奈之下,王勇只得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接到法院传票后,中华大地财产保险四川分公司连称冤枉。原来,机械制造厂当初为职工办理保险时并未指定受益人。“按照相关规定,死亡赔偿金的受益人应是王银成的法定继续人也就是他的儿子,但是机械制造厂之后又提交了一份有王银成签字的身体受益人指定确认书。所以我们真的不知道该把钱赔给谁了。”保险公司理赔人员解释道。

    四川新闻网记者看到,这份确认书中约定一旦发生意外将由机械制造厂负责办理保险理赔并领取赔偿金。但据机械制造厂其他职工回忆,厂方为他们办理保险时都没有找他们签字确认过,更没有让他们签署过受益人指定确认书一类的文件,“我们曾经要求自己保管保单但单位都拒绝了。”对此情况,王勇的代理律师当即向法院申请对确认书上的签名进行笔迹鉴定。

    不久后,鉴定机构很快出具了鉴定结果。身体受益人指定确认书上王银成的签名,竟然非王银成本人书写。据此,法院已判决王银成儿子王勇才是12万元保险赔偿金的合法受益人。

    (本文来源:四川新闻网 所属:案件速递)